2007年2月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五版:面孔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律政俏佳人之——
律师姐妹花
实习生 施翀 本报记者 汪嘉林

  她,秀丽端庄,落落大方,她是姐姐吕俊;她,文静素雅,温柔可人,她是妹妹吕健。同样的一头短发,同样的娇小玲珑,然而她们却又显得那么与众不同,因为她们拥有一个同样闪亮的职业——律师。

  吕俊、吕健这对姐妹花来自于律师之家。一家人中,父亲、姐妹连同她俩的丈夫都是律师,这在外人看来多少有些传奇色彩。姐姐吕俊,是浙江思源昆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省直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妹妹吕健,虽然出道时间不长,但她虚心好学,常常和父亲、姐姐切磋技艺、交流经验,如今也是事务所里的“当家律师”。

  姐妹花在法庭绽放
  一直以来,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父亲吕思源有意识地把姐妹俩培养成自己的接班人,在她俩还在上学时,父亲就尽一切可能让吕俊和吕健亲身感受法庭的气氛。对于父亲的良苦用心,姐妹二人不负所望。
  吕俊在念大二时,就牛刀小试,第一次以公民的身份,为涉嫌“私刻盗盖公章罪”的朱某辩护。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小小年纪的她在辩论中侃侃而谈,才思敏捷,最后,检察院撤回了起诉。首战告捷,不但让周围的人对这个小姑娘刮目相看,更坚定了她做一名好律师的信心。
  吕俊对每个案件都很投入,她觉着,有的人也许一辈子就打一次官司,所以,她必须以百分百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对待。她把当事人的事情当作是自己的事,为当事人的喜而喜,为当事人的痛而痛。当年曾经轰动一时的死刑犯妻子要求人工授精的案子,就是由吕俊代理的。对于已经被一审判处死刑的未决犯,有没有生育和延续后代的权利,不但在国内没有先例,在世界上也是一个新课题。
  虽然吕俊在法庭上竭力争辩,但法律是无情的,死刑犯最终未能赢回生育权。“知道这一结果后,我彻夜难眠,我觉得他们的心痛就是我的心痛。”吕俊说,这起案子让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常常半夜醒来却已泪痕湿枕。吕俊觉得,作为一名律师只有和当事人的心紧紧联系在一起,才能真真切切感受到当事人所承受的一切,才能真正办好案子。
  妹妹吕健也秉承了“吕家军”的风范,平日里文静的她,在法庭上无所畏惧,举重若轻;辩论起来更是掷地有声、犀利无比。2003年2月,舟山市的两家建材企业与舟山市物价局对簿公堂,要求法院依法撤销物价局所发的99号文件,缘由是在事前没有举行任何听证会的情况下,物价局擅自发文定价,民爆物品的价格暴涨了十多倍,严重侵犯了与此密切相关的建材企业的利益。作为原告方企业的代理人,吕思源和吕健认为,《价格法》法定的被授权主体为市、县政府,舟山市物价局无定价的主体资格,此外,物价局在制定政府指导价格时,未作社会调查,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制定出高于原先价格10多倍的指导价,显然是一种违法定价行为。于是父女俩在法庭上配合默契,据理力争,物价局最终放下架子,求得和解。

  情理法应完美结合
  吕俊有激情但不张狂,有魄力但无霸气,她始终觉得情、理、法应该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在采访中,吕俊提到了她受理过的一起离婚案子。在了解了当事人的情况之后,她觉得那对夫妻的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重归于好的希望很大。
  于是,她请夫妻俩吃了一顿饭,特意点了一碗汤圆。夫妻二人立刻明白了其中的寓意。在饭桌上妻子动情地对丈夫说,吕律师希望我们能够团团圆圆,和和美美地过日子,我们也不能枉费她一片苦心啊。
  “打官司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所以我的办案原则是能不打的官司尽量不打。当事人不离婚了,对我来说可能是少赚了一笔代理费,但我觉得,维系一个家庭,才是更重要的。律师的任务是真真切切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的利益着想,这是律师的使命,也是我一直以来坚守的职业操守。”

  姐妹情深其乐融融
  姐妹俩在工作上一丝不苟,兢兢业业,在生活中,她们对文学又有着共同的爱好。回忆起以前姐妹俩躺在一个被窝里,一起探讨书中主人公的命运时,妹妹吕健眼里流露出了一丝甜蜜,姐妹之间的情深意长满满地写在了她的脸上。
  现在,她们在一起时,更多的是讨论案情,对于比较棘手的案子,她们也会摆事实,讲道理,争得面红耳赤,不相上下,然后,父亲来个居中裁判,家中常常会开这样的模拟法庭。她们也会给在大学里当中文老师的母亲讲一些案例,让母亲帮着分析,提提建议。一家人其乐融融,浓浓的亲情融入到了原本枯燥乏味的法律问题的探讨之中。
  有意思的是,吕俊不满10周岁的儿子,小小年纪也显示出了惊人的法律天赋。提到孩子,吕俊难以掩饰内心的愧疚,她告诉记者,作为一个母亲,给孩子的关心真的是太少太少。孩子从上幼儿园起,就开始住校,只有到周末才接他回家。幸好,孩子非常懂事,体谅父母的辛劳,这让她在愧疚之余也深感欣慰。
  吕健告诉记者,她和姐姐在律师行业中已是崭露头角,她俩深爱着律师这一神圣的职业。法律之剑是她们在通往正义道路上永远的用力武器。